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逐步加强物业企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厅积极地推进党建引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强化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开展物业管理专项行动,督促物业企业履约尽责,提升物业物业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以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物业管理上的水准,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二是持续加强物业服务活动监督,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力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抽查比例。三是指导各市定期组织物业项目经理、专业从业人员等进行物业行业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并且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物业服务项目团队的服务能力和项目经理学历水平纳入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条件。四是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并且开展“全省最美物业人”评选,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以及归属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物业服务团队。
截至去年底,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区)已经全部建立由组织、宣传、政法、发改、住房城乡建设、民政、人社、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推进“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机制向小区延伸。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搭建住建领域信访投诉一体化办理平台,建立物业领域民声呼应快速响应机制,做到“六快”:快受理、快核查、快处置、快整改、快报告、快回访,提高物业管理服务信访事项办结率、满意度。完善多部门工作对接机制,省公安部门依托“网上民警议事厅”和“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城乡警务工作载体,省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等系列活动。各地创新工作做法,如,成立“物业110服务指挥中心”、建立“小区业主请上座”接访工作机制等,积极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我省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强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定期考评体系,建立“红黑榜”制度,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一是推进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增强乡镇街道在物业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能力,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二是完善《安徽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全省信用评估方法和标准,将信用评估结果和信用报告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重要条件,有效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三是落实《物业服务的品质第三方评价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的品质考评机制,强化物业服务的品质考评结果运用,建立“红黑榜”,奖优罚劣。四是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与抽查比例挂钩,有效实现了差异化监管。。
为增强小区自治,规范业委会运行,在“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中,我们明确了促进和规范业委会履职的具体措施。今年,在全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专项行动方案中,也提出了“整治业委会履职不到位”“提升业委会履职规范化水平”等要求。截至目前,全省已组建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11743个,组建率79%,较2022年底提升19个百分点。
一是严把选举组织关。充分的发挥街道对业委会组建、换届工作的领导作用,对人选推荐、资格审核检查、结果公示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建立业委会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由街道牵头,社区党组织、纪检监察、公安、物业主管部门、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对照负面清单严格审核把关。
二是规范业委会运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业委会公开透明履职,指导督促定期公开业委会决定,通报物业共有部分收益和使用分配、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和增值收益、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监督。推动各地落实业委会履职评估和工作述职制度,开展业委会委员换届和业委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促进业委会履职。加强对业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干预业委会不适当的做法。对不能正确履职的,推动业委会换届改选。指导各地定期开展业委会成员任职和任期培训,帮助业委会成员提高守法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各地建设信息化表决平台,为业主表决提供便利,引导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研究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区物业工作督导员,及时了解收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延伸物业管理监督触角,扩大物业管理监督广度和深度,形成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合力,对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有着积极的作用。目前,马鞍山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第一批次诗城物业人民监督员。经验做法将在全省借鉴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提出的建议,围绕多发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力度,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结果运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开展物业服务。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促进物业服务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社区治理,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积极总结马鞍山物业工作督导员的经验做法,适时加以推广,促进我省物业服务的品质加快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