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制定并发布《西藏自治区住宅社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居住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标准》。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包括别墅和住宅占比在60%以上的商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星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五个等级。星级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和水平越高。
“我也不知道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但我们这里是2元/平方米/月。我觉得这个钱也不少了,但是物业老是说经费紧张,你看这些设施坏了也不修,垃圾也不清理,还想着涨物业费。”家住市城关区纳金路某小区的扎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吐槽道,说完还带着记者在小区内逛了一圈,记者发现,小区内有好几处楼道的声控灯已经损坏,并且楼道中灰尘堆积,明显很久没有清理,甚至在狭窄的楼道中还能看到已经搬离住户留下的破旧家具。
随后,记者走访了该小区的物业,该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是刚刚接手这个小区,涨物业费的原因是为了给小区进行定期的设备维修和垃圾清扫。记者又向其询问了是否知道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西藏自治区住宅社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办法(试行)》,该负责人表示,清楚,并且愿意遵守此办法的规定,同时接受小区内住户的监督,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将会立即整改。
据悉,《西藏自治区居住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是自治区住建厅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区实际所制定的,旨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据了解,此办法中给出的收费建议为一星级:0.5元/平方米/月—0.9元/平方米/月;二星级:1元/平方米/月—1.4元/平方米/月;三星级:1.5元/平方米/月—1.9元/平方米/月;四星级:2元/平方米/月—2.4元/平方米/月;五星级:2.5元/平方米/月—3元/平方米/月。
物业收费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基础部分:包括经理在内的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客服人员、财务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社区文化活动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税金及利润(或管理者酬金)。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和配件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和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共用部位(含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水电费用,但不包含二次供水和电梯产生的水电费用。
公共秩序维护部分: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公共秩序维护所需器材装备(不包括共用设施设备中已含的监控设备)的费用;安全行政及物料消耗费用。
保洁部分:自有保洁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 保洁行政及物料消耗费用;四害消杀、防疫、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等环卫费用;保洁服务发生的水电费用;保洁外包费用。
绿化养护部分:自有绿化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绿化行政及物料消耗费用;绿化补苗费用(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用);绿化养护服务发生的水电费用;绿化外包费用。
记者了解到,获得西藏自治区住宅社区物业服务星级的,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后,该居住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自愿重新申请复评,由原评定部门重新组织评定。未申请复评的,由原评定部门注销星级并收回星级铭牌。评定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家费、交通费、误餐费等费用由参评企业承担。有效期内,该居住小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因物业服务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由原评定部门行文注销星级并收回星级铭牌。平息事件并整改完毕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
若住宅小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原评定部门行文注销星级并收回星级铭牌,须在新驻物业服务企业服务1年后,方可自愿重新申请星级评定。同时,获得物业服务星级铭牌一年后,若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达到上一星级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年度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街道社区的考核评价为优的,可以申请升级。
此外,经投诉或反馈住宅社区物业服务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的,经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查证核实,通知其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降低或取消星级、降低收费标准。
西藏日报社主办24小时新闻/广告热线国内统一刊号:CN54-0009邮发代号: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