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收费参照国家计委《投标署理服务收费处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则的收费规范计取
1、依据《鄂州市政府收购合同融资作业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能够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收购合同融资请求;
2、中小微企业凭政府收购中标(成交)告诉书、政府收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典当”自主挑选金融机构请求融资。协作金融机构许诺为中标供货商供给融资绿色通道,收购人许诺及时做好政府收购合同揭露和合同存案。详细融资事宜由中标供货商与协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处理。协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乡村商业银行;
3、相关方针:《关于印发的告诉》(鄂州银〔2020〕43号);融资产品:政府收购合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