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运用动车组外保洁、吸污业务外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运用动车组外保洁、吸污业务外包(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铁路机车车辆专用设备管理办法》(铁机辆〔2021〕114号)、《沈阳动车段机械动力设备综合管理细则》。
4.维保条款:作业结束后,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技术条件验收,作业品质衡量准则需达到甲方检验要求,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生产计划完成作业任务。
5.售后服务及要求:(1)售后质保范围有为乙方作业范围。(2)乙方接到甲方售后服务要求时,应保证在12小时内,指派人员到指定地点做处理。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时,需给予正式书面解答,全程跟踪处理,确保不影响行车安全,直至问题解决。(3)乙方在售后服务时所产生的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4)乙方在售后时作业品质衡量准则及要求须无偏差执行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技术标准。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作业质量需达到质检、验收检验要求,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履约期内,中标人一定要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确认单或银行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合法权益。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设备状态以服务期内设备实际使用状态为准(联系人:高世博1850243203)。
动车组前端、头罩、风挡玻璃、端部、车顶、导流罩、车体外皮、车门(登乘门、塞拉门)、门框、窗框、裙板等部位。
作业过程中要求使用抹布、软毛刷对作业范围中的各位置做清洁,作业期间不得使用对车体外皮、玻璃、前照灯、车门密封胶条、外风挡、转向架外露结构等有划伤、损伤的清洗工具和清洗剂,车体有污垢时,不得使用锋利尖锐工具铲刮污垢。外皮保洁使用清洗剂与水勾兑比例原则上应为1:10,车体脏污严重时,由动车所现场确认,调整勾兑比例。清洗剂应使用符合企业标准:《动车组外表面清洗剂》Q/CR468-2015),不得含磷、硅、亚销酸盐物质,拥有非常良好的乳化、润湿和去污性能,对油漆无损伤,严禁使用强酸、强碱和不明化学性质的清洗剂(PH值在6-10间),使用清洗剂后,一定要使用清水进行冲洗或擦拭,以确保清洗剂无残留。因以上问题造成车组外皮损伤,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外包公司承担。使用移动清洗车或梯子等工具登高作业时,车、梯子须具备锁定功能,避免滑道、移动等人身安全风险隐患,且车、梯子端部须包扎软质材料,避免碰伤车体。
前端、端部整体清洁,头罩、导流罩及车顶圆弧过渡外表无污渍,风挡玻璃无污渍和水迹。车端连接处连接线、线盒无杂物,各部螺栓及标识清晰可见。车体外皮无污渍和水迹,侧窗玻璃无残留水渍。车门把手和外部紧急解锁扳手内侧、外部,门框、防雨檐、门板及周边无灰尘、污渍,整体清洁,车门玻璃无残留水渍。车窗玻璃及窗框整洁,无污渍、水渍。裙板整体清洁,周边无污渍。制动显示器等玻璃外罩及周边无污渍、水渍,制动显示状态清晰可见。
作业过程中要求使用夹子对转向架下部及两侧夹杂的纸屑、杂物进行清理,重点对制动盘、制动夹钳部位进行清理。使用抹布和专用清洁剂对转向架制造铭牌、标识、玻璃外罩、螺栓防松线的油渍、污渍、泥土进行擦拭清洁。
清洁转向架下部及两侧夹杂的纸屑、杂物,重点对制动盘、制动夹钳等部位进行清理。转向架各部无杂物、油渍、污物。制造铭牌、标识、玻璃外罩清晰可见,无水迹流坠。按照动车组转向架防松线清洁项点擦拭转向架部件防松线,达到防松线基础表面无灰尘、污渍,防松线.考核标准
作业过程中要求使用抹布、软毛刷对作业范围中的各位置做清洁,作业期间不得使用对车体外皮等结构等有划伤、损伤的清洗工具和清洗剂,车体有污垢时,不得使用锋利尖锐工具铲刮污垢。外皮保洁使用清洗剂与水勾兑比例原则上应为1:10,车体脏污严重时,由动车所现场确认,调整勾兑比例。清洗剂应使用符合企业标准:《动车组外表面清洗剂》Q/CR468-2015),不得含磷、硅、亚销酸盐物质,拥有非常良好的乳化、润湿和去污性能,对油漆无损伤,严禁使用强酸、强碱和不明化学性质的清洗剂(PH值在6-10间),使用清洗剂后,一定要使用清水进行冲洗或擦拭,以确保清洗剂无残留。因以上问题造成车组外皮损伤,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外包公司承担。
车顶受电弓区域地面和导流罩板表面用擦拭布和中性清洗剂进行擦拭,无杂物、污渍、水渍。车顶侧部导流罩无污渍、水渍,与车体外皮表色一致。
使用地面吸污单元或吸污车对动车组污物箱进行吸污,作业结束后确认动车组污物箱各阀门位置正确,锁闭吸污口盖板。
使用抹布、软毛刷对动车组司机室走廊、地面、台面、墙面、棚面、垃圾箱、控制台面板、显示屏、逃生窗玻璃、窗框内部进行清洁,遇到顽固污渍时可适当使用中性清洁剂。
一级修司机室保洁作业标准:司机室走廊及室内地板须进行彻底清扫,无杂物、灰尘及粘附污物;司机室内垃圾箱须清理垃圾,清洁垃圾箱内、外表面;司机室控制台面板、显示屏无污渍或水流痕迹。(保洁人员清洁司机室控制台时,动车所必须安排人员现场卡控);逃生窗玻璃、窗框内部无明显污渍;司机室内地面、台面、墙面、棚面不得有明显污渍;
二级修司机室保洁作业标准:除须达到一级修保洁品质衡量准则外,还须达到以下标准:司机室内地面、台面、墙面、棚面必须全部擦拭;风挡玻璃内侧须进行擦拭,不得有明显污渍;风挡玻璃与遮阳板间须进行擦拭,无明显灰尘;司机室棚板、内墙板、柜门、司机室门等部位须彻底清洁,不得有明显污渍;CRH380型动车组司机室前部遮阳格栅须拆下进行清理,不得有明显积灰及污渍。(该项作业由动车所配合拆卸前部遮阳格栅,由外保洁人员进行清洁,清洁完成后由动车所负责安装);CRH5型动车组司机室脚踏下方须进行清洁,不得有明显积灰。
在车站使用地面吸污单元对动车组污物箱进行吸污,作业结束后确认动车组污物箱各阀门位置正确,锁闭吸污口盖板。
在存车场使用吸污车对动车组污物箱进行吸污,作业结束后确认动车组污物箱各阀门位置正确,锁闭吸污口盖板。吸污作业吸污车为乙方负责提供,吸污车接口应与甲方配属车组配套,污物应按环保标准自行排放。
动车组主断路器(辅助断路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受电弓车各绝缘子、受电弓车高压线缆绝缘子、受电弓车气路绝缘子、车间跨线各绝缘子上下表面、褶皱凹陷处无灰尘、积垢、脏污,雨雪雾霾天气需先将绝缘子表面水渍、积雪清洁干净,保证绝缘子上下表面、褶皱凹陷处无灰尘、积垢、脏污。作业结束后,检查车顶无残留介子布、清洁剂空瓶等工具、辅料、材料。
单辆发现3处以上按本辆不合格考核,车顶残留工具、辅料、材料的,按整组不合格考核。
1.废水、污水应指定位置倾倒,不得随地乱倒。对因保洁作业导致的地面积水、积冰及杂物,每日在保洁作业结束后由保洁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每月由保洁公司组织人员对因倾倒废水和清理地面导致的地沟积压淤泥进行清理。
2.参照2024年一季度动车组运行图、配属及检修数量各所最低人数需求各动车所最低人员数量要求:A01包件(长春所):90人,A02(沈北所):46人,A03包件(沈南所):46人,A04包件(大连所):41人,A05包件(赤峰所):15人。以上人数约定如运行图有调整按照实际车组运行数量可进行人员增减。遇动车组晚点等特殊情况,甲方根据停滞时间有权要求增加保洁人员,乙方应在保证作业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作业质量。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数量,并根据各动车所动车组运行图、配属及检修数量的变化,合理调整人员,同时作业人员须具有各项目作业经验。遇春运、暑运或其他阶段性特殊运输高峰,需显著增加乙方保洁工作量时,甲方及时向乙方通告,乙方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满足甲方要求。
乙方在甲方现场驻段(场)作业的,甲方提供场地(包含办公房屋及设备间),地面吸污单元、地面上水单元、大功率吸尘器、高压水枪等专用设备、清洁剂、车顶部件擦拭专用介子布,乙方提供架子车、抹布、毛刷等辅材。办公房屋、设备间、甲方提供的专用设备因乙方使用问题造成损失破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外保洁、吸污作业过程中所需水、电等能源消耗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统一着装,在甲方处进行人员备案。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作业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
3.乙方须严格执行沈阳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施工安全、内部治安保卫相关规定和沈阳动车段一体化管理规定,保证人身和动车组的安全。
4.乙方发现任意的毛病须及时通知甲方,涉及结合部的问题与甲方一同研究协商解决。
6.乙方全体人员在作业前一定要经过甲方身份审核、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由甲方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乙方人员发生明显的变化后,必须主动向甲方申请进行身份审核、安全培训。
7.乙方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甲方管辖场所,严格执行入厂(场)登销记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通过安检仪进入检修库。
8.乙方机动车辆进入甲方管辖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入厂(场)登销记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执行厂区限速及限高规定,严格按照厂区道路标志线行驶,不得抢越道口、破坏道口设施强行进入道口;按停车位停车,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
9.乙方机动车辆离开甲方管辖场所必须接受甲方安保人员的检查,厢式货车、轿车等必须开箱确认。如有需要运出厂区的货物、废品、油料、设备、配件等物品必须到甲方所在部门值班室开具《出门证》,由有关人员签字,将其出示给安保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安保人员有权不放行。
11.乙方人员在检修库(存车库)内作业、行走时须认真收听库内广播,听到动车组出入库广播后严禁侵入相应股道安全线以内,严禁横钻相应股道地沟,严禁抢越线.乙方人员在厂区横越线路、道口时须严格执行 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 制度。顺线路行走时要在路肩上行走,不得在轨道中心、枕木头上行走。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参观与乙方作业无关的地点、场所,不得擅自触摸检修库内、动车组上的配电柜、电气开关,不得蹲坐、倚靠在钢轨上。
16.在甲方检修库内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乙方人员须办理作业申请,经甲方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
17.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库(存车库)内从事影响动车组、接触网、三层平台、轨道桥等作业前,乙方人员凭作业申请领取安全防护锁,将安全防护锁挂设在对应股道、列位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撤除、归还安全防护锁。
18.登临三层平台的作业,乙方人员一定亲自申请三层平台门禁卡,执行 一人一卡、刷卡进出 规定,从股道端部平台门处登临三层平台。作业结束后,乙方人员一定亲自归还三层平台门禁卡。
19.乙方人员在听到动车组出库(出所)广播或动车组已经鸣笛后严禁拉拽动车组塞拉门紧急解锁拉手打开塞拉门。
20.乙方人员在动车组停留线车司机室登乘门或客室塞拉门上、下动车组,其余部位禁止上、下。
21.除检修作业需要,检修库(存车库)内严禁开启动车组非平台侧车门;确需开启非平台侧车门,乙方人员须设置好安全防护。
22.乙方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动用甲方设备设施。需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前,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恢复原状,并告知甲方所在部门确认。
23.乙方人员不得违规使用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拉设电线,不得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插销、接线.乙方不得损坏、挪用、遮挡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不得在甲方管辖场所内堆积易燃、可燃物品。
26.乙方对使用的房屋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房屋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7.乙方严禁在甲方管辖场所内随意动用明火。需动火作业的,必须提前申请办理《动火审批证》。
29.因不履行本安全约定,或违反《技规》《行规》《行细》等上级有关文电要求,对铁路运输设施造成损失破坏,由违约方照价赔偿。若构成铁路运输设备设施事故、职工人身伤害和行车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0.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问题导致的甲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单位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和安全培训,并建立管理制度和培训档案。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需要取得专业资格证的,必须持证上岗。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2)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人员需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女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3)乙方需将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人员的自然情况、培训资料、持证情况等重要信息在甲方备案,如有变更要立即动态调整,调整备案信息。
(1)乙方单位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中有关要求进行作业,严禁不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中有关要求作业。
(1)乙方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到值班室进行作业申请,审批通过并挂设安全防护锁后方可作业。
(2)乙方单位要以实现作业计划为根本,保证现场生产组织合理有序,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节点作业,确保当日作业兑现率。
(3)乙方单位在作业时,要执行动车段作业要求,各项作业需达到动车段验收标准。
(1)动车组检修设备专业化程度较高,其它单位作业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使用。如一定要使用其它单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根据真实的情况安排。
(2)乙方单位在作业中使用相关设备工装工具,一定要经过设备操作培训并取得设备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设备。在设备工装工具使用中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动车段有关人员,专用设备工装工具日常保养、检查和故障处理由甲方负责。
(3)乙方单位因作业需要,需引入设备时,须甲方批准,严禁擅自引入设备和私拉电线、管线)常规设备(如风、水、电等)使用时,乙方单位一定要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准许使用。
(5)乙方单位在作业时,设备工装工具按动车段规定进行统一管理,作业结束后相关电源、阀门等应处于关闭状态,全部工具应统一收回并按要求摆放整齐,架子车等可移动工装设备应按要求设置好止轮。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任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任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 (3)投标人提供截图,(4) (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a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有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2月8日8:00时起至2024年2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国铁采购平台() 等上发布。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 申请开票 。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2349409.9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557,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27285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5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1354747.6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6579,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75134.5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128,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128293.1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67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42728.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49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27.4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121831.0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083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10054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656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19310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022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43936.47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003,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66313.71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2079,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305415.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413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349046.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472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8236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2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9476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92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长春所,预估总金额为1009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98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1777542.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636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149745.9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09,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932287.9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449,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1711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6985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5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4015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3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27.9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79887.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565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10323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70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216783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77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24964.9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466,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42987.1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69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31425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50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33520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00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6985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0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9170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75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北所,预估总金额为22636.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16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176022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63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145673.7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87,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932287.9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449,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67971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78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65435.4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34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1920.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1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3408.6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2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79077.2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5187,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96824.1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4704,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196990.7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0606,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37095.2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6636,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49655.97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883,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313324.01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4779,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294854.49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037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77044.5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103,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88975.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49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335.3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沈南所,预估总金额为7200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2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163521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57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92559.2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87,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753275.1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50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3313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32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117055.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08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17.93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28.69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59213.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308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63691.0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219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103635.7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611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20262.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53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36276.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632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139165.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2364,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248161.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5771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5737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5918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55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大连所,预估总金额为882.3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2,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39903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5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15332.8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87,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11971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6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10592.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55,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17689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665,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16.63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26.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7470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45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9416.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354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532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3724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7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6916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3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91889.7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2303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72019.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805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33255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5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1596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600,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赤峰所,预估总金额为9.98元(不含税),预估数量为1,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