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署理服务收费规范:本项目服务费依照差额规律累进计费方法核算,规范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收购费率1.50%,服务类收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收购费率1.10%,服务类收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收购费率0.80%,服务类收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收购费率0.50%,服务类收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收购费率0.25%,服务类收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收购费率0.05%,服务类收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收购费率0.01%,服务类收购费率0.01%;
1.各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以为该中标/成交成果和收购进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受其托付的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各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以为该中标/成交成果和收购进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受其托付的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别的的事项:无